现场灌酒遮醉驾?没门儿!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官:新春佳节在即,严禁酒驾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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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2年2月17日晚,胡某接好友到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竟自己开车回家休息,不一会儿,又有朋友邀他去洗脚,盛情难却的胡某再次驾车出发,把车停在某酒店的停车位后,准备步行至洗浴店。下车后,路人王某一下子就捕捉到酒精的气味,便质问胡某是否酒驾。胡某觉得对方多管闲事,双方产生口角。看到对方拿起手机准备拨打110举报自己酒驾,心虚的胡某“灵光一闪”,冲进街边便利店灌下一整瓶药酒,心想:“这样民警就不会认定我酒后驾驶了吧,我可是停车后才喝的。”
这样真的可以遮掩酒驾事实吗?赶到现场的民警随即对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已达到醉驾的判定标准。但因其涉嫌醉酒驾驶且现场无法认定驾车前是否饮酒,警方带胡某去医院提取体内血液样本。经鉴定,送检的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同时,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查明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在路人报警时现场饮酒企图逃避处罚的犯罪事实。胡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提醒:新春佳节在即,亲朋好友欢聚之时,切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有酒不劝驾驶人”,不要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或是侥幸心理,让社会与家庭为自己买单。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1/t20230119_14736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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