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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万开发放危房改造资金造假的问题不属实,现将调查情况及结果作详细说明,并予以澄清正名。”日前,一场澄清正名会在兴山县高桥乡政府举行。

  此前,兴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高桥乡纪委书记万开的举报信。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线索进行核查,经工作人员查询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资金兑付名单、走访县乡两级相关部门及相关危房改造对象,查明举报信所反映问题不属实。查清事实后,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会议,澄清相关问题。

  “在得知自己被举报时,心里十分迷茫。”万开激动地说,“没想到会专门为我公开澄清问题,感谢组织为我卸下了思想包袱。”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兴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推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工作要求具体化常态化,综合运用澄清正名、容错纠错、跟踪帮扶机制,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2020年以来,先后为2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817名党员干部出具不影响提拔重用、评先表优的廉政意见。

  为教育引导举报人如实客观反映问题、扩大对诬告陷害行为应当承担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知晓范围,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融入党纪法规教育,通过门户网站、户外屏媒等宣传载体,采用召开屋场院子会等形式,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兴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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