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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申艳霞: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监督者,更是正义的捍卫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期,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特别策划“争当现代化建设的奋斗者”专题,推出一批广东检察先进典型,让我们一起追寻奋斗者的脚步、聆听奋斗者的声音。

  

  

  

  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之初,对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认识还比较浅显,仅仅停留在“法律监督机关”这个概念上。随着工作地不断深入,我逐渐认识到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监督者,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也因此更加热爱检察官这个光荣而又崇高的职业。

  ——申艳霞

  申艳霞,现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8年来,她一直奋斗在检察司法办案第一线,先后获评“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清远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清远市优秀公诉人”“清远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清远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她始终秉承守护公平正义之心,坚守检察为民情怀。先后办理多起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清远市首宗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清远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及周某东等人污染环境案,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之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她始终饱含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带领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推动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集中办理,促进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提质增效,举办2022年清远市检察机关法治校园“最佳讲师”“优秀讲师”现场授课活动,评选“优秀讲师”“优秀课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普法教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创新丰富未检宣传形式,开设“清远未检”微信公众号,开创“未检园地”专刊,推动线上普法,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305/t20230522_4146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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