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共发力 打好协同保护自然资源“组合拳”
11月10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检察院共同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推进衔接配合加强资源保护,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行深入探讨。
会上,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通报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情况、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运行情况、行刑衔接工作情况;省检察院第一、第四、第六、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交流工作情况。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省自然资源厅总督办、储量处、权益处、矿管处交流工作情况。
云南省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通过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已实现全省土地领域行政执法信息覆盖,在自然资源监管领域逐步形成了数据支撑、智能研判及业务协同的大监督格局。
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当前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表示将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实行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索互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证据收集、勘验鉴定等问题,建立双向咨询制度,就案件处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咨询交流,加强沟通配合。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形成良好协作配合机制,紧紧围绕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会议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间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资源保护、协同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的难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日常沟通、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解决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保护自然资源强大合力,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省自然资源厅保留副厅长级待遇领导金宝轩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11/t20231113_6016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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