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狮:从未露面的保洁员
“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前不久,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溪前村党支部委员许某收到蚶江镇纪委发出的处分决定书时说。
此前,石狮市委对蚶江镇溪前村开展了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工作人员在查阅资料时发现,该村花名册内登记了一名保洁员。截至巡察期间,村委会每月都会固定给这名保洁员发放工资。然而在实地走访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溪前村委会并未聘任保洁员,而是委托一家保洁公司派人上门进行保洁服务。
既然已经有保洁公司人员上门服务,为什么还要另外聘请一名保洁员呢?
带着疑问,工作人员经过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和谈话了解,发现该保洁员原来是该村党支部委员许某的女儿。
随后,巡察组工作人员直奔村委会,随机找来几名村干部进行访谈。
“村委会除了与保洁公司合作,有自己聘任保洁员吗?”
“没有,村委会保洁是由保洁公司派人来做的。”
“那花名册上的保洁人员是谁?”
“没见过”“不太清楚”……
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突然到访,几名村干部支支吾吾,均表示不清楚有聘任保洁员这回事,从未见过这个人。
接着,工作人员找到许某了解情况。
“这名保洁员是你女儿吗?她是否在村里做保洁员?”
在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询问下,许某见无法隐瞒,最终承认他利用职权聘任自己女儿为保洁员,但从未到村委会上班的实情。
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蚶江镇纪委处理,蚶江镇纪委随即对此开展调查核实。经核实,许某心存侥幸,安排女儿在村里任保洁员近五年却从未上班,存在“吃空饷”问题,许某女儿违规领取工资补贴59100元。镇纪委对许某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领取的全部工资补贴。
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村级“三资”管理问题,石狮市委巡察办形成《村“三资”管理共性问题清单》,汇总梳理共性问题26个,组织全市镇(街道)、村(社区)逐一对照梳理排查,聚焦“三资”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检视整改。(石狮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11-07/476237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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