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做好监督提升干部选任的“精准度”
今年以来,江永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任干部上实行监督关口前移、规范选任程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共同发力,有效预防干部选任风险,提升干部选任的“精准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
前移选任监督关口。研究制定《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县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分管干部监督的副部长共同参加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干部调整事项,参与干部综合研判。在启动考察前,对人选资格条件、过往受处分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职数空缺情况、超编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把好“责任关”。
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着力将干部监督有效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及任职等环节,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全程纪实”“凡提必考”要求,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意见,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入口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任前考试105人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318人次。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考察前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组组长及联系方式等等,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公示、“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共对265人次进行任前公示。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紧盯“关键环节”,将可能发生对政策把握不准确、程序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风险点,通过干部考察组自评、各相关科室评估、部务会评估的方式进行综合研判,突出“预防为主”,为防止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隐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全县已成功化解人选资格条件把握不严、干部选任事项报批不及时等风险点3个。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3/08/14/14306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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