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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开|平潭检察院依法对江宇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稳定处原副处长江宇(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江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AKrTkOdmtye4yS2Y66y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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