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强化双提升”共护检务保障“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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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省检察院财务装备部开展“双强化双提升”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互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存在原因、提出防控措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缪芊出席会议并讲话。
要切实落实好廉洁要求,抓好日常教育,及时纠正不良倾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三个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纪律规定作为遵规守纪的基本体现,作为拒腐防变的“护身符”;要更加务实提升服务保障质效,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始终把服务保障工作置于检察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以更强能动履职和更好工作质效服务保障检察工作;要进一步用好智能化系统促进管理质效,促进全省检务保障管理方式的智慧升级和数字转型,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 要强化身份意识,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总阀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 要强化规矩意识,勇于自我革命。认真学习好、落实好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一起建,坚持党性党规党纪一起抓。
♦️ 要强化廉洁意识,永葆清正廉洁。在“廉”字上律己,在“洁”字上自守,经得起诱惑、管得住手脚、抵得住围猎,审慎行使权力,主动净化朋友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始终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 要强化服务意识,知责明责敢担当。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职能,在“严”字上动真碰硬,在“实”字上务实作风,敢于斗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04/t20240401_63941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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