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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原局长方文广被判处四年一个月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由黄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原局长方文广(副处级)受贿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文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元;扣押在案的“帝舵”牌手表一块、福特蒙迪欧轿车一辆及被告人已退赃款人民币834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方文广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万余元。同时,他还在3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索贿的从重情节。案发后,方文广够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理;能够积极退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综合衡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607/t20160729_18392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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