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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宏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一级巡视员张宏年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宏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宏年利用担任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卫市副市长,自治区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qwfb/202311/t20231103_790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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