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 安徽南陵:落实政协委员提案办出典型案例
2024年6月16日《检察日报》头版
原标题
落实政协委员提案办出典型案例
安徽南陵:保护扬子鳄家园赢得各方赞誉
记者 吴贻伙
“检察院能动履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形成保护合力,有效控制并消除了外来物种的危害,真正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我对提案的办理感到满意,也真心为检察院点赞!”近日,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科协主席陈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2022年安徽省两会期间,陈怡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发展》的提案。该提案由安徽省检察院交至南陵县检察院办理。
▲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核心栖息地
接到交办函后,南陵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安排检察官走访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陵站。通过调查走访,检察官得知,在长乐片区范围内因“加拿大一枝黄花”和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大量繁殖,严重破坏了野生扬子鳄的生存环境。2022年8月24日,该院就长乐片区“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物种防控问题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年8月31日,该院依法向负有指导、监管、配合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措施及时控制或消除外来物种危害,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2022年8月31日,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召开督促整治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外来物种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
各部门和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其中,南陵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检察院召开专题会商会,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多个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对“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集中铲除。籍山镇、弋江镇政府加大投入,清理扬子鳄核心区及缓冲区“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鉴于已经整改到位,2022年12月,该院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向陈怡作了反馈。
此案办结后,该院继续跟踪长乐片区外来物种防治情况,同时针对保护区之外县域内的交通干线、河湖沿线亦存在“加拿大一枝黄花”入侵问题开展监督,有效推动了全域的系统治理。2023年,该院还专门开展了“回头看”,确认整改效果良好。
今年1月,南陵县委主要负责人获悉该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被评为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后专门作出批示,对检察机关提出表扬,要求巩固成果、扩大战果,以案例带动形成范例。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wsjdt/llpt/zdxw/202406/t20240618_6517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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