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道川:不遗余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人物名片
姓 名 许道川
单 位 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
职 务 刑事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 刑事和解
担任刑事检察部负责人3年来,许道川办理了200多起案件,积极促成30余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让被害人家属得到应有赔偿,让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自己一时冲动犯了法,没想到检察官在秉公办案的同时,还能为我的权益着想,帮助我们当事人双方化解矛盾。”接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难掩激动的心情。张某案能暂告一段落,跟许道川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
2023年6月,张某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因以前的矛盾和误会,与陈某发生争执,双方动手后造成陈某轻伤。张某投案后,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会积极赔偿,同时还通过家人向陈某道歉,并垫付了一定的医药费。
案件随后被移送到栾川县检察院,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许道川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虽未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但有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可以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为保障陈某和张某的权益,许道川让张某家人预缴了赔偿保证金,并和公安机关一起耐心做陈某的工作。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也表示谅解。栾川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对其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07/t20240705_6596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尹桂君:在数字蓝海“闯拼干”
下一篇:田晓晴:打开孩子的内心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