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共护明长城
刺眼!古长城与违建同框
京冀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共护明长城
(记者简洁 通讯员王雪)“你们看,养殖场的废弃房屋已经拆干净了。”“长城周边郁郁葱葱,一片生机。”8月初,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和河北省怀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站在水头村长城边,欣慰地感叹。
京津冀地区的长城地缘相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和河北省怀来县交界处,坐落着水头村明长城。今年4月初,北京市检察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进行遥感监测,发现水头村长城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疑似有新增建筑,遂将线索交由门头沟区检察院办理。
依照线索,门头沟区检察院干警前往目标地点,经过一番查找后,发现了长城脚下的目标建筑物。该院干警告诉记者,该处建筑占地约1100平方米,是已经废弃的养殖场。“远远看去,废弃的养殖场立于山脚之下,与周遭的自然风光格格不入,显得尤为刺眼。”
水头村长城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涉案违规建筑物邻近怀来县的村庄,因涉及边界长城管辖问题,在北京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门头沟区检察院向怀来县检察院寻求协助。依托此前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建立的《关于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环首都西部生态带检察共建协议》等协作机制,门头沟区检察院与怀来县检察院决定协同办理此案,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密切配合。其间,两地规划、民政部门通力协作,通过查询档案资料查明涉案地块属门头沟区,但长期由怀来县使用。
在两地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两地政府多次共商解决方案,最终确定了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拆除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的解决方案。
办理该案期间,检察机关异地协作保护边界长城的经验以机制形式固化。今年5月,北京市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检察院与河北省怀来县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京西北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管辖协作、线索移送、联合办案、会商、四地联络五大机制,筑牢京冀跨区域长城保护司法屏障。6月底,违法养殖场和房屋主体均已顺利拆除。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19_663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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