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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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近期,安徽检察机关开展了相关主题活动,以法治之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无为市检察院
无为市检察院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度融合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铺陈“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检察底色。
凤台县检察院
8月8日,淮南市凤台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凤台县高水位码头,开展2024年凤台县淮王鱼保护区水生生物科学增殖放流“行刑衔接”增殖放流暨涉渔罚没物品集中销毁活动,旨在保护渔业资源种群和数量,改善和修复水域环境,保障生态可持续发展,保护渔业物种多样性,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安庆市大观区检察院
8月13日,安庆市大观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共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选择在“烟火气”浓浓的八佰伴广场设置宣讲台,通过悬挂横幅、案例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对面宣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黄山市祁门县检察院
8月9日,黄山市祁门县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金字牌镇政府等单位在辖区金字牌镇开展水生生物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50万尾鱼苗相继投入了“新家”,为此河流生态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可有效促进水生资源修复及生态环境保护。
黟县检察院
近日,黟县检察院在黄姑河畔举办“益心守护生态绿 画里乡村检察蓝”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周边村民代表沉浸式感受生态检察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2408/t20240819_6614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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