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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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联合救助,检护民生“救”在身边
四川成都: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
“是你们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让我知道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你们用心用情救助帮扶,照亮了我的生活。”日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云南省泸水市褚某寄来的感谢信。
2022年10月27日,黄某驾车撞倒了醉酒后横穿马路的刘某,致刘某当场死亡。案发后,黄某驾车逃逸,之后又拨打了报警电话,并按照交警指示返回现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认定,黄某撞人后逃逸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龙泉驿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黄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某家属褚某等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黄某赔偿褚某等人83万余元,因黄某无赔偿能力,赔偿款一直未执行到位。褚某一家人以刘某的收入为生活来源,因未拿到赔偿款生活陷入困境。
褚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而且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应当予以救助。4月23日,龙泉驿区检察院与泸水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共同落实跨省救助帮扶措施,为褚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为提升救助工作质效,检察机关主动对接褚某住所地民政局、村委会,落实低保补助、子女关爱等帮扶措施,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该院还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跟进法院执行进展,为褚某提供法律服务。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两地检察机关先后回访慰问褚某一家人,褚某表示今后会积极面对生活,履行好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23_663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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