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交流促进步 互学互鉴谋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与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之间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以下简称青海分院)的教学管理和培训能力水平,9月20日,青海分院一行3人前往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以下简称法院学院),就进一步加强互动、深化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法官学院陈萍院长对青海分院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她详细介绍了法官学院的内设机构设置、培训模式、教学管理、师资培养、制度建设等情况,并分享了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
青海分院负责人对法官学院这几年来对青海分院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近年来,青海分院围绕年度培训计划,针对班次教学计划设置、政治业务融合培训、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学术交流以及人才培养制度创新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今天聆听了法院学院的分享经验,收获很大。检察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对管理者有着极高的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科学、教学方式是否新颖、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都是我们今后需要深入推进的工作。此次座谈交流,为青海分院提供了很好的教学思路和经验,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
双方一致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互相学习借鉴,在双赢共赢中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多一些人来人往,在教学管理、培训模式等方面及时分享各自好的经验与做法。二是加强同堂培训。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党组要求,进一步加大同堂培训力度,每年选择有特色、能共享的班次开展同堂培训,开展一些对口业务的交流研讨。探索建立资源共享的制度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互派教师、分享优质课程的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合理流动。三是拓展合作途径。除了同堂培训、业务研讨外,努力探索业务专家学术研修、联合竞赛练兵、法律实务沙龙等活动,逐渐形成培训联动、人才共育、业务互促的一体化发展态势,最大限度地为青海检法工作贡献力量。
此次座谈交流,青海分院与法官学院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找到了共同提高的方向,尤其是拓宽了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路,提供了检察教育培训的一些有益参考,这为青海分院今后更好发展提供了良好借鉴。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77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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