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开展澄清正名为实干者护航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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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群众反映黄某某同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没有事实依据,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向大家澄清。”近日,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纪委召开澄清正名工作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黄某某澄清正名。
今年8月,钦北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关于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某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针对信访举报内容,该区纪委监委随即转大寺镇纪委开展核查,通过与被反映人谈话了解、调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查明事实后,大寺镇纪委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让我消除顾虑、卸下思想包袱,给了我继续努力工作的决心和底气。”在澄清正名会议上,黄某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钦北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原则,加强分析研判甄别,对反映不实的信访举报,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传递纪检监察工作的“温度”。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先后为17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在澄清正名后督促承办部门适时回访,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加强正面引导,消除思想顾虑,鼓励其继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此外,持续拓宽“信、访、网、电”举报渠道,多方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知识内容,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检举控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钦州市钦北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105/gxjjw6729edf2-1943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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