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临颍:家长到检察院“补课”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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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之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形成。在这个阶段,父母的引导、老师的教育和社会的影响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河南省临颍县检察院检察官给未成年人小松(化名)的父母上了第二堂家庭教育指导课。
小松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松自幼跟随奶奶生活。自16岁中专肄业后,小松一直没有稳定工作。2024年5月,小松因与父母拌嘴被父亲赶出家门。离家后无生活来源,小松先后实施7次盗窃,直至7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小松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悔罪态度良好。其父积极代为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
8月26日,该案被移送临颍县检察院审查逮捕。综合分析小松退赃情况及本人悔罪态度后,该院依法对小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通过对小松进行社会调查,我们认为其涉嫌犯罪主要是由于父母监护缺失,应强化对其家庭监护的监督和干预。”该院未检检察官卢静说。
为督促小松父母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该院成立了“检察官+家庭教育指导师+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小组,针对小松的家庭情况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8月30日,该院向小松父母制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接受为期3个月的系统家庭教育培训。
“以前我们不懂如何教育孩子,以为是孩子天生难管,现在上了课才知道做家长也有这么多学问,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和孩子沟通了。”上了第一堂培训课后,小松父母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现在,小松已经回家住了,还经常主动帮父母干农活。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 王瑞苗)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07_671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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