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为了不限次数去澳门 弄虚作假骗商务签注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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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随时陪同客户到澳门消费,通过朋友公司伪造签注材料获得一年多次的港澳签注。近日,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谢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谢某经营着一家电子产品代理采购的公司,为拉近与客户的关系,经常陪客户前往澳门消费。然而办理个人旅游签注往返港澳是有次数限制的,这让谢某无法多次往返于内地和澳门。
2021年2月的一天,谢某听朋友孙某(在逃)说他们公司的员工办理赴澳商务签注后,往来澳门可以不受次数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商务签注主要指有关人员因公务或者个人原因去目的地从事投资、贸易、会议、展览、劳务等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实地考察或洽谈。
于是,谢某假冒自己是孙某所在公司的员工,以需要赴澳门开展商务活动的名义办理赴澳门商务签注,并支付7万元的费用给孙某。孙某在收取费用后将相关虚假材料邮寄给谢某,谢某持虚假材料办理了一年多次的赴澳门商务签注,并在随后的两年里,持该商务签注往返澳门54次。
2023年3月,公安机关查获了孙某所在公司向他人出售申请赴澳商务签注资格的案件线索,同时发现谢某违反规定使用虚假材料申领赴澳商务签注,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随即对该案展开立案侦查。经查,孙某所在公司(另案处理)是专门利用虚假材料办理商务签注的“皮包”公司。
2024年7月31日,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谢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11/t20241114_67239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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