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国家税收损失167.27万元!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维护国家权益和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保障。为切实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石嘴山市两级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驾驶培训行业偷逃税款问题开展专项检察,通过大数据赋能国有财产保护,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税务机关及时填漏补缺,促进税款征收规范化。
实践中,由于税务机关无法及时获取各驾驶培训机构学员数量及收费情况,且学员通常也不要求驾驶培训机构出具税收凭证,因此税务机关对驾驶培训机构真实收入情况难以核查,仅能依据其申报收入来征收税款,导致部分驾驶培训机构通过隐瞒真实收入,降低申报收入从而达到偷税漏税目的,其行为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成为税务机关税收监管痛点、难点。
针对该问题,2024年8月以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发挥大数据监督思维,开展驾驶培训行业税收专项公益诉讼检察,通过调取全市驾驶培训机构学员数量、培训收费、税收申报等数据建立数据库,运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偷逃税款监督模型”对全市驾驶培训机构纳税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并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辖区驾驶培训机构偷税漏税问题线索11条。通过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税务部门责令辖区驾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67万余元。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税收工作领域存在的监管短板,检察机关多次与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对接会商,推动税务机关与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机制,通过增强涉税信息获取能力,为核验驾驶培训机构等企业申报信息真伪创造条件,堵塞监管漏洞,助推辖区税收规范化,有效防止驾驶培训机构偷税漏税情况的发生。
同时,针对学员不索取发票的情况,与税务部门联合宣传,提升学员对税收政策的认识。检察机关通过研判个案,总结、发现税收征管中的共性、普遍性问题,有效保障了国家税收安全,维护了驾驶培训行业市场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11/t20241120_9469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