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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在身边|黔西南普安:“片区协作”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编者按: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感受尤为深切。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2024年4月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各部门以超常规举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严查“蝇贪蚁腐”,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清廉贵州”客户端同步推出“正风反腐在身边”栏目,通过多种形式展现集中整治的生动实践和举措成效,敬请关注。

  “地瓜镇屯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蒋某某以发放农民工工资、购买菌材为由,挪用21万元到其个人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蒋某某主动辞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久前,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地瓜镇屯上村党支部宣布蒋某某处分决定。

  此前,县纪委监委相关班子成员带队,由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地瓜镇纪委组成片区协作工作组,开展走访调研时发现屯上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运行异常,经走访核查,进一步发现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蒋某某涉嫌挪用村级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

  村级集体合作社是促进村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普安县纪委监委积极总结查处蒋某某案的有关做法,举一反三,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方式对全县村集体合作社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问题。

  为提高工作质效,片区协作组明确分工,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分别查阅乡村振兴帮扶资金拨付、村集体合作社增收分红、合作社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公示等资料,乡镇纪委负责走访村干部和群众了解合作社实际运营情况。由片区协作组组长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收集的线索逐项“过筛”,精准查找坐收坐支、账外账、小金库、长借不还、公款私用、项目分红不到位等“责风腐”问题,并找准问题症结,督促行业部门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截至11月底,共发现问题线索57件,立案36件,党纪政务处分25人,推动建章立制15项,督促合作社向群众分红246万余元。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12/t20241203_86165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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