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规范“三资”监管 守住村集体钱袋子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七星镇新村原财经委员邢域财在任职期间,从新村村集体账户以个人名义暂借款用于村集体支出,但直到邢域财离任一直未能提供有效票据核销借款,且无法证明邢域财借款用于给村集体支出费用,存在集体资金流失的风险。邢域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为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紧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村级合同存在漏洞、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发挥监督检查室综合协调,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抓推进,乡镇纪委、村委会积极配合的联动监督模式,对全市31个乡镇、420个村集体“三资”进行清查盘点,并向主责部门制发任务清单,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制度,加强“三资”监管。
“我们把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深化运用领导包案、片区协作等机制,统筹人员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行为。”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105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人。
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督促推动相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漏洞,细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0份,制定完善《双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暂行)》《双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指南》等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2/t20241205_86308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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