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快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是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的“两大定位”之一,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重庆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强调,“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国际合作引领区”,提出“扎实推进以‘九大关键枢纽’为牵引的内陆开放综合枢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庆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要放大国家战略叠加效应,在全球集散资源要素、全国开放示范引领等方面实现突破,以开放中的枢纽、战略中的枢纽、发展中的枢纽为着眼点,在“双向赋能”中发挥“乘数效应”,更好地辐射西部、服务全国、链接东盟、融入全球,实现从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向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的跃升。
优化开放布局,深化拓展全方位开放新空间。坚持以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助推重庆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夯实向东开放基础,做好向西开放文章,放大向南开放优势,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在持续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立足“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特别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积极布局,大力发展通道贸易,推动产品出海、园区共建,深化中国、老挝、泰国“三国三园”等国际合作;加快打造联动东、中、西开放的区域协同开放高地,深化川渝地区协同开放,高质量统筹推进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促进生产消费紧密衔接;加快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互促,更好带动西部、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实施强链固链补链延链行动,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总抓手,围绕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启动实施新一轮产业强链固链补链延链行动,深化链式效应,更好地融入全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内外联动,切实将重庆建设成为中国内陆与东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的核心区域,不断提升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落实好“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如汽车、摩托车企业大力拓展海外业务,布局全球重要资源、技术和渠道,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创新能力强,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市场引领能力的“链主”企业。
提升通道和平台能级,铸牢对外开放载体支撑。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放大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优势;加快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提升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强化西部陆海新通道牵引作用,形成东、中、西联动发展的通道建设机制;打造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综合物流枢纽,提升西部和内陆地区国际供应链的保障能力;加快发展中欧班列“+贸易”“+口岸”等新业态,不断完善海外仓布局和功能。提升航空枢纽能级,加大主干航线、国际航线密度,落地第五航权,谋划第七航权,进一步提升国际货运物流运力。强化高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推动与新加坡双向合作的重大政策、试点、项目优先落地;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金融、通信、医药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发挥开发区、园区的“主阵地”作用,深化开发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多元开发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推动西永、两路果园港综合保税区提档升级,拓展“保税+”功能,提升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强化制度集成创新,释放内陆开放新动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抓点带面更好发挥重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在抓“点”上,要聚焦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制度创新,加快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升新型贸易方式和陆上贸易规则的国际影响力。在带“面”上,要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建设“信用重庆”,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推动设立第三国际商事法庭;要加强数字开放枢纽建设,适度超前布局5G、算力等建设,加快建设智慧化口岸运行体系和数字通道服务平台,打造通道服务大数据生态系统,提升货物物流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要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探索完善数字监管规则,积极落实《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围绕数据流动安全等重点领域,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数据安全可信的共享平台,搭建数据安全“监管沙盒”试验空间,对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等环节进行风险测试,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管理机制。
发挥多重国家战略叠加优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安全防范体系。深度嵌入国家战略叠加布局,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更好辐射西部、服务全国、链接东盟、融入全球。统筹推进重庆对外开放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国际经贸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三位一体”国际经贸风险体系,强化对重点国家和地区市场状况、法律、政策等变化的监测分析。积极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安全风险压力测试,在贸易投资、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探索构建与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体系,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加强境外投资经营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走出去”企业年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对外投资合作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联合保险机构探索打造保险产品,兜底企业“走出去”的安全风险。
作者:重庆社会科学院国际经贸与物流研究所所长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633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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