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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魏都区:党建业务一盘棋 “一案十查”聚合力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通讯员王丽婷)“成功办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既依法打击了犯罪,又保护了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11月2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时,将朱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作为警示教育案例,增强行政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意识。

  朱某擅自购买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食品包装袋,卖给李某等人后,李某等人用于重新包装临期、过期食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中,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8月6日,朱某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责令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在魏都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坚持对办理案件“一案十查”,即检察官同步审查办案程序是否违法,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准确规范,是否有信访风险隐患,是否有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监督情形,是否需要司法救助,是否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是否有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情形,是否有其他需关注的问题等十项情形,打破各部门间的壁垒,形成“移送”“审查”“办理”监督线索处置闭环。

  在推进“一案十查”工作法过程中,该院创新打造“一案十查”党建品牌,成立“一案十查”线索办理专班,综合业务部党支部作为线索移送部门进行全流程台账式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台账统计情况,各业务部门党支部专门负责“一案十查”工作的党员,每天提醒承办人对办理案件及时进行“一案十查”,并汇总审查移送情况,确保线索在受理和接收之间快速流转。与此同时,该院创新建立“自评+互评+定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支部党员轮流担任案件讲评人,以此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

  2023年以来,该院依托“一案十查”培育精品案例20余件,带动形成“魏”未来、金融尖兵、“三个诸葛亮”、检护桑榆等一系列品牌,实现了案件管理和案件办理“双翼齐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6_675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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