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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公益诉讼守护税收“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向偷逃税款的驾校“亮红灯”

  宁夏平罗:公益诉讼守护税收“钱袋子”

  (通讯员曹楠)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驾校偷逃税款案,推动追回税款及滞纳金84.27万元,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驾驶培训行业的税收管理一直是个难题,部分驾校通过隐瞒实际培训情况偷逃税款,税务部门难以核查其真实收入,给国有财产保护埋下隐患。近期,平罗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向行政机关调取相关数据,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运行“公益诉讼检察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偷逃税款监督模型”。经数据分析比对,该院发现辖区内有两所驾校存在少列收入、少缴税款的问题线索。

  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电话咨询、实地走访、制作询问笔录等方式,详细了解驾校的培训收费标准、学员人数等信息,初步核算出培训收入额,并与税务申报收入比对,证实了驾校偷逃税款的事实。经调查,涉案的两家驾校2022年度、2023年度均存在纳税申报收入远小于实际收入的情形。

  鉴于税务机关未全面履行税收监管职责,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平罗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全面履行税收征管职责,对涉案驾校进行税务稽查,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强化行业税收监管。

  税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通过实地核查等措施,全面排查涉税风险,督促驾校补缴税款,截至目前,已成功向涉案驾校追回税款70.6万元、滞纳金13.67万元,合计84.27万元。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5_675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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