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护长江美,渝鄂检察机关召开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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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四天前,两地检察官前往柏临河实地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跨越近400公里,两地生态检察官的“牵手”履职,源于近日于宜昌举办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
11月28日至29日,市检察院二分院与宜昌市检察院在宜昌联合举办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下称联席会),两地共10个区县检察院参加会议,共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大保护”。
会上,渝鄂两地检察机关深入交流总结了协作开展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对联合开展的“三峡库区沿岸固废清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据悉,该专项行动早在今年4月就已在两地开展,截至11月底,两地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共清理长江沿岸固体废物12.2万吨,有效推动三峡库区流域综合治理。
联席会上,重庆市万州区、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及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三峡坝区、葛洲坝两地10个基层检察院会签了《长江三峡库区文化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长江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将检察履职触角从水环境延伸到人文环境和生物资源。
根据签约内容,两地检察机关将聚焦长江三峡文化保护,明确两地在妨害文物管理、文化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开发运用等4类重点协作领域,建立包括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查等5项协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专项活动协同、生态修复协作等7项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全面加强库区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合作。
“两地开展检察协作以来,叠加释放长江生态检察官与三峡生态检察官品牌效应,实现了‘1+1>2’的效果。”市检察院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军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与宜昌检察机关携手打造有影响力的跨区域生态检察工作品牌,深化品牌互融、完善机制互建、实现办案互助,奏响三峡库区大保护“协奏曲”。
“两地会签了新的协作机制,标志着三峡库区检察协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宜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建桦表示,该院将协同市检察院二分院深化跨区域协作,共同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与会人员还一同调研了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及三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412/t20241203_6747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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