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泉:案件质量“大体检” 复盘总结促提升
“部分证据材料无调取人、提供人签字”“违反取证人员性别要求……”这是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审查评查时提出反馈意见的一幕。
为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该区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充分发挥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以评促改、以改提质,保障案件质量,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群腐”整治工作。
评查工作中,采用“一案一评”方式,对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全面体检”,对所有已结案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重点评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交办件、领导联系包保案件、督导组关注件及其他重点案件。在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涉案财物、处分执行全面评查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问题线索排查不到位或硬性清零、线索处置方式不当、草率处理;是否存在办“凑数案”;是否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问责是否规范、慎重、准确,是否存在“只问下、不问上”“动不动就问责”等问题。在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对案件开展评查。此次评查共评查案件63个,梳理反馈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等方面问题200余条。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查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成果提升案件质量,案件审理室及时对整体评查情况总结梳理汇总,形成评查报告,同时将整改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办案单位,督促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通过评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扎实推进“群腐”集中整治,巩固拓展整治成效。
同时,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和建管并重、加强培养的原则,精心挑选审查调查和法律专业干部,建立健全案件审理人才库。抽调各办案单位、审理人才库人员参与案件评查,在评查工作一线提升干部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带动案件审理能力和案件质量“双提升”。经集中推荐、审核,已吸纳审理人才“生力军”50余名,其中“90后”年轻干部占比超50%。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强化内部监督和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22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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