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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真实案例化作“教科书” 庭审现场变“课堂”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日前,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教育体育局班子、股室长、全县各学校校(园)长共105人到县法院参加旁听,“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在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聆听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被告人的陈述发言,现场庄重肃穆。

  学校校(园)长纷纷表示将重新审视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项目招标、资金使用到人员任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类似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法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培训,使廉洁意识深入人心。

  将警示教育的课堂“搬进”庭审现场,借助法院庭审的教育功能,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案例现场警示党员干部,是砚山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的方式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建立了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根据公开审理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特点,分层分类组织旁听庭审,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切实让警示教育“实”起来。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水务、医疗、民政、教育、粮食、自然资源等系统,开展旁听庭审10场次,受教育2000余人次。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除庭审旁听教育之外,砚山县纪委监委还组成纪法教育宣讲团,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制作《扣好年轻干部的“第一粒扣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警惕特权思想树立清廉家风》等14个纪法教育课题,分领域、分行业送教上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案中受警醒。拍摄自然资源领域警示教育片1部,开展全县性警示教育3场次,精心编制违纪违法案例读本2本,做到“点线面”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与县法院建立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将职务犯罪庭审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警示“身边人”,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治本”功效。(王敏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1210/133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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