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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室组”联动 释放“1+1>2”倍增效应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官渡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向职能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一份,随后,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对该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履职不力问题启动问责程序,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问责调查。

  “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后,我们从发现线索至案件办结整个过程的时限大大缩短,与之前线索办理正常流程相比大幅提速增效。”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构筑“一盘棋”工作格局,官渡区纪委监委以共同体为单位,形成“室组联合、力量联动、案件联办”的监督执纪工作模式,充分挖掘释放“1+1>2”的倍增效应,增强合力,提升效能,有效推进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工作互促。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原则,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纵向划分,实行“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为1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由1名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并同步将执纪执法共同体人员划入同一党支部,推动实现机关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

  “不仅缩短了工作距离,还打破了协同办案上的隔阂,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的优势,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模式实行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根据案件查办需求,将“室组”力量灵活配置,分管领导强化统筹,纪检监察室做好业务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办理相关问题线索,室与组之间信息共享、力量整合。

  “我们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通篇文章’。”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

  今年8月,第一纪检监察室收到有关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线索,请示分管领导后启动第一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办案模式,形成“室+组”办案合力,与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工作,实现短板互补、优势互助,极大节约了办案时间,最终让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孔令雨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1209/133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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