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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独山:“委员提案+检察建议”清除自建减速带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隐患带”变“安全带”

  贵州独山:“委员提案+检察建议”清除自建减速带安全隐患

  (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肖家云 胡江红)“破损的道路全修好了,既平整又美观,方便了大家出行,也提升了环境质量。”近日,贵州省独山县检察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一起督促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一致认可。

  2024年1月,独山县两会期间,有县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某小区附近道路出现水泥建设的减速带,此类减速带缓冲不明显,高度较高,摩托车、电瓶车冲撞后极易翻倒,名为“减速”,实为“路障”,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同年6月,独山县检察院在梳理政协委员提案时发现该线索。随后,该院联系提案政协委员,邀请其参与走访调查。“接送小孩上下学的交通车、私家车来往频繁,没有减速带,我们觉得不安全。”当地村民告诉检察官,他们曾向有关部门反映需要增设减速带,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30多户村民集资在约一公里长的路段上自行修建了11条水泥减速带。

  “作为交通管理措施的一种,设立减速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还需考虑道路类型、交通流量、安全标准等因素,村民自行修建水泥减速带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是30多户村民的诉求不能不考虑,一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分析研判,检察官认为,案发路段商住小区与村民自建房混杂,且周边还有学校,设置减速带十分必要。

  6月25日,该院邀请该县住建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举行圆桌会议。会上,各方代表围绕私建水泥减速带的危害性、设置减速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如何依法依规开展治理工作达成共识,并就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分工。7月8日,独山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住建局、属地街道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依法履职,向交警大队制发磋商意见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住建局立即组织交警大队、街道办进行现场查看,并与当地群众代表进行协商。根据交警大队指导意见,该局推动在案涉路段设置5组符合安全标准的减速带,对群众私自修建的水泥减速带进行拆除,并向独山县检察院回复了整改情况。

  8月27日,独山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施工方在拆除原减速带时未对路面进行恢复,拆除“旧患”却造成了“新伤”。为此,该院对县住建局开展了跟进监督,督促其尽快修复破损路面。10月13日,检察官与代表委员再次到案涉路段进行实地回访时,看到因整改造成的路面破损已全部恢复。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9_676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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