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砀山:“数字检察”赋能司法救助
2024年12月9日《安徽法治报》4版
原标题
砀山“数字检察”赋能司法救助
通讯员 邓梦 王冰霜
日前,年近七十的老刘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里泣不成声:“我不服啊!老伴儿没了,我也不想活了!”原来,他的老伴儿无故遭患有精神疾病的李某伤害致死,而李某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审判机关依法判处强制医疗。老刘难以接受这一处理结果,于是来院反映。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第五检察部联合承办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向其释明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并多次前往老刘家中进行开导。老刘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妻子的死亡使其精神遭受严重打击,生活十分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仅用五天时间就将20000元司法救助金送至老刘手中,缓解了其生活困难状况。针对其病情,该院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进行联合救助帮扶。
办案检察官在该案实践中“举一反三”,洞察到强制医疗案件中存在不少棘手问题。在这些案件里,被害人很难获得足额赔偿,部分被害人虽满足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但信息对接不通畅,数据收集不够全面,且依靠传统单向的方式去探寻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效率低下。该院第五检察部立即转换思路,创新实施“数字找人模式”,积极构建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办案模型。
砀山县检察院通过与县公安局协作,调取相关人员信息,将该信息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获取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等类案件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发现强制医疗案件被害人信息共10余条,再将该类被害人信息与从民政局等行政部门获取困难群众名单进行比对,并逐一核实,共发现强制医疗类案件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线索6条。大数据拓宽了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从“被动申请”转变为“主动获取”的模式,更好地发挥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
据悉,2024年下半年,该院主动创建并应用业务数据模型3个,通过最高检及省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应用业务数据模型34个,其中涉民生、企业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9个,助力检察办案63件。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kjqj/202412/t20241210_6756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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