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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深化河湖公益保护 绘就幸福生态画卷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法治护航河湖美 公益诉讼绘新篇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深化河湖公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12 月 17 日上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深化河湖公益保护,助力打造安全美丽幸福河湖”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5 件,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 “国之大者”“省之要者”,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加强涉河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融入河湖生态保护大局,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黑龙江河湖治理工作现代化。

  在服务大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促水资源保护。始终聚焦河湖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省三级院先后组织开展了 “河湖安全保护”“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 等全省性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治理 “老大难” 问题,助力河湖长久安澜。

  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涉河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506 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河湖水体面积 736.89 亩,督促挽回被破坏土地 1923.75 亩,督促清理河湖岸线违法堆放垃圾废物 3.14 万吨,督促追缴国有财产 4102 万元。

  

  在高质效履职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以精准规范办案促水环境治理。省检察院指导各地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专项监督 26 个。充分运用 “大数据 + 公益诉讼” 监督模式,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规范监督,推动松花江、嫩江、倭肯河等构筑起上下游互动、左右岸共治、跨区域联防的全流域河湖生态治理格局。

  在深化协作配合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以推进协同共治促水生态修复。省检察院与省河湖长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涉河湖领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大河湖领域协作力度,增强河湖保护合力。同时,持续推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强化 “益心为公” 志愿者云平台应用,凝聚共识,共同为建设安全美丽幸福河湖而努力。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持续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生态,为打造安全美丽幸福河湖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98/186891231310120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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