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奔向美好生活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创造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门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曲水县检察院督促县民政局(残联)牵头相关行政机关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优化全县无障碍设施设备。通过整改,养老机构公共厕所重新改造,安装无障碍厕位10处,安全抓干20处;楼栋内安装紧急救助呼叫器56部。
丁青县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磋商会,县残联详细介绍该县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情况,检察官介绍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上,各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厘清自身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相关职能职责,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吉隆县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的必要性、重大意义及内容亮点,并就该法律除残疾人之外全面回应老年人、孕妇、幼儿、负重者的无障碍需求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
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园)人行横道架设交通信号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方便特殊人群安全出行。
......
2024年,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残疾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线索摸排,重点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标准化配置无障碍设施及标识,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截至目前,共摸排线索62件,立案58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件。2024年5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同自治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劳动领域侵害劳动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加强特殊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进一步推动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412/t20241208_67541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