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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2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更好满足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修订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适当放松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三是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范围预留空间。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继续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做好《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真正把惠港措施落到实处。(记者刘羽佳、刘慧)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2/t20241221_23128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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