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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巡"回消失的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当初我就不应该把这笔钱存在自己的账户里……”近日,永康市方岩镇某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因挪用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说起。此前,永康市委第四巡察小组进驻方岩镇某村党支部开展巡察。在入户走访期间,有村民向巡察组反映,去年村里向他们征用了土地修建蓄水池,但是一年过去了,征地补偿款还没有发下来。

  为详细了解情况,巡察组一方面前往蓄水池修建现场实地查看工程进度;另一方面,通过查阅“三资”账目、调取会议记录、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全面核实村民反映的问题。

  “村里为什么要建蓄水池啊?”

  “这是市里的一个援助项目,因为我们村在山区,常年用水紧张。建蓄水池是为了解决村民的用水问题。”该村村干部告诉巡察人员,去年年初,村里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了蓄水池工程的施工计划,同年3月动工,下半年已基本完工。

  “工程有否征用了村民的土地?”

  “有的,村里开过好几次会议,商议征地面积和补偿费用,最终明确补偿款总额是33480元。”村会计将会议记录本交给巡察人员。

  核对历次会议记录后,巡察组将关注点放到了补偿款项上。“既然款项金额已经明确,为何补偿款迟迟没有下发呢?”带着这个疑问,巡察组遂向该村会计及出纳了解补偿款去向,这才真相大白。

  原来,该笔征地补偿款早在今年2月便已转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的个人账户,且打款依据竟是该村向其个人征地的协议,总金额33480元,一分不差。

  “能否解释一下这笔补偿款为何直接打到你的个人账户?”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找到村书记胡某某对他进行了谈话。面对提问,胡某某解释道,“因为发放对象没有完全确定,我就想先把钱全部转到我这里,等名单确定了再逐个转到个人。”看似“与人行方便”,但这笔钱在胡某某的账户一放就是几个月,被征地的村民却自始至终没有领到款项。

  期间,胡某某更是将征地款与个人开支混用。巡察组采取边巡边查的方式,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该市纪委监委,今年5月,方岩镇纪委对胡某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最终,胡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出纳等4个人均受到相应处理。与此同时,巡察组同步向该村党支部发放跟踪督办单,要求及时向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并督促方岩镇三资中心举一反三,对全镇各村集体账户中直接转入村干部个人的大额款项进行全面倒查,推动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

  村社巡察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纪巡联动、边巡边查、巡中成案工作机制,有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永康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永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0_230987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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