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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警示教育“走形变样”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前不久,笔者在培训期间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听着警示教育片中人的忏悔,笔者深受警醒,“案中人”是最好的“教科书”,而“案中事”是最好的“清醒剂”。

  当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前,都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但部分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个别党员干部听也听了、看也看了,但未能从思想深处深刻反思,空泛表态“走过场”,触及灵魂的震慑效果不明显;有的认为自己官职小、权力微,腐败陷阱离自己还远,滋生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心态;还有的当起“吃瓜群众”,只顾着看热闹,不看“门道”,把腐败细节娱乐化、庸俗化。在警示教育中,有些党员干部存在“看戏”心态,这值得我们警醒。

  如何谨防警示教育“走形变样”呢?对此,党员干部要杜绝“看客”心态,切实以案为鉴,不断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自我改造,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首先,要以“惩”促“戒”。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要以身边案例为“镜鉴”,自设“高压线”,自戴“紧箍咒”,时时事事处处对照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常过一过“安检门”,看看自己存不存在类似问题,及时红脸出汗、醒脑排毒。

  其次,要以“鉴”促“醒”。违纪违法案例是最鲜活的“反面教材”,党员干部要把自己当成“主人公”,把自己“摆进去”,把“案中人”换作自己本人,用他人的“案例”当镜子,深刻剖析违纪者理想信念是如何滑坡的、纪律意识是怎样失守的,把案中人的“后悔药”当成自己的“预防针”,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守住做人、干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最后,要以“教”促“治”。警示教育最终目的在于以案促改。党员干部要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常”字贯穿全程,对照自身岗位职责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无论问题大小、程度轻重,都要提前打好“预防针”,及时校准思想航向,从根本上肃清风气,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还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对“忏悔录”的管理与运用,结合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挖掘其中的教育意义,让更多的人从中受到触动,在思想上警觉起来、在行为上主动起来。

  陶亚玲(贡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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