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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追回全部被骗取的医保基金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家住湖北省阳新县的张某,被他人打伤却谎称是自己摔伤,拿了赔偿款又骗了医保金,这个“如意算盘”最终落空了。日前,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时间回溯至2021年7月30日,张某因债务问题与王某(已判刑)发生纠纷,厮打中张某的眼睛被王某戳伤。事发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天,在丈夫的陪同下,张某到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张某的心里打起了“小九九”,考虑到对方可能不愿意出治疗费用,而因他人故意伤害造成的眼伤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于是她决定向医院谎报受伤原因。面对医生的询问,张某编造了自己骑电动车意外摔伤的谎言。

  之后,因伤情原因,张某转院至其他医院治疗。其间,张某仍然向医生隐瞒事实,谎称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最终以医保报销的标准接受了治疗。

  2021年10月27日,经司法机构鉴定,张某眼伤为重伤二级。2022年12月,张某与王某达成和解,王某赔偿张某20万元。

  今年1月,阳新县医疗保障局经大数据比对发现该案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8月,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经审查发现,阳新县医疗保障局分4次共为张某报销13613.96元;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8月21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中,该院不仅注重打击犯罪,更将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耐心细致对张某开展释法说理,同时积极与其家属沟通,督促其退赔骗取的医保款项。经过不懈努力,被骗的医保基金终于全部被追回。

  “我原以为能够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可以拿两头‘好’,是检察官的耐心劝导让我彻底醒悟。”张某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懊悔之情。

  日前,阳新县法院经依法审理,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24_677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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