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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环县:强化侦监协作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今后我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近日,李某身穿“黄马甲”,在街头参加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公安局查处,鉴于他自愿认罪认罚,公安机关安排李某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将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从宽处理的考量因素。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环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监办)办案的一个缩影。

  2022年2月,环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监办,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将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工作融入侦监办的审查办理机制,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法院建立社会公益服务评估机制,针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鼓励其参与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实现“侦、诉、审、执、监”高效一体办理。

  此外,环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过滤规则,由办案检察官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及其他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开展前置审查,同步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社会公益服务、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等工作;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努力将案件争议问题解决在诉前,为案件快速办理打好基础;定期查询检警数据共享平台,抓取公安机关警综平台数据,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案件监督线索。

  环县检察院依托侦监办,进一步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简化的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自2022年3月以来,共批量办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案件330件,适用速裁程序审查案件占比达86.2%,办案时间大幅缩短。

  在办理沈某、刘某等38人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侦监办检察官发现可能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并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建议补充侦查,最终追加漏犯3人。

  为最大限度预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发生,助力金融机构规范风险等级管理制度,环县检察院向有关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工信局、网信办等10家单位召开帮信犯罪案件专题座谈会,会签《关于抵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倡议书》,从行刑衔接、行业监管、协作配合等方面凝聚治理合力。

  接下来,环县检察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深挖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及原因,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系统性解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24_6771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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