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守护“一渠清水到雄安”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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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时节,在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渠村乡,引黄入冀补淀渠首闸正前方引渠里的水清澈透绿。
“黄河水自濮阳县渠村乡通过引黄入冀补淀工程与雄安新区结缘,跨越黄河、海河两大流域,途经豫冀两省6市,向北自流引水注入白洋淀,润泽沿线465万亩土地。与南水北调工程不同,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的渠道是完全开放的,濮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保水质达标、保输水安全。”12月15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近年来,濮阳市检察机关为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濮阳段)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利用“府检联动”机制,与河务、水利、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配合、公益诉讼协作等相关制度,对破坏工程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推动形成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保护体系,坚守生态环境安全红线。
今年11月,濮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巡河排查中发现,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渠村乡南湖村段河道附近存在农作物秸秆堆积、河道内使用地笼渔具等问题,经深入调查,向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形成联动、协同保护格局,解决好生态保护问题。
与此同时,濮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采取入村发放宣传页、展播视频、法律宣传等形式,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并在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渠首闸处建成全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广场,形成立体宣传矩阵,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王保安 麻鑫鑫)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20_676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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