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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三个不缺位”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今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检察院“青未了·小风筝”未检团队以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三个不缺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坚持司法守护不缺位。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重点群体摸底排查,实行分级干预、动态跟踪;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联合公安机关,落实教育矫治措施,提升教育矫治实效;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体化履职机制。

  坚持监护关爱不缺位。联合有关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意见》,推动初中毕业生继续到高中段学校(职业院校)学习;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检工作站,推行“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一体化模式;研发“寿·保护”智慧未保平台,解决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52个。

  坚持源头预防不缺位。组建由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等组成的普法队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68场;联合市教体局、市关工委,开办美德健康家长学校,组织检察官和“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讲师团成员轮流辅导授课;探索建立强制报告线上网格化发现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18_6767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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