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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巴南:为消费者“撑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在日常生活中,名牌服饰因其品质保证与独特设计,常常成为消费者心中的优选。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消费者的这份信赖,在上面动起了歪心思。日前,由巴南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川渝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消委会)以共同原告身份提起的一起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顺利办结。

  “品牌清仓处理,39元一件,100元三件!买到就是赚到……”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王某某、杜某某(化名)夫妇俩多次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假冒阿迪达斯、耐克、安德玛等知名品牌服饰,通过在商圈公开搭棚摆摊,采用特卖促销等方式向过往市民进行售卖。

  由于夫妇俩所售卖的“品牌”服装价格便宜、量大从优,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买单。尝到甜头后,夫妇二人更是将“摆摊生意”扩展到了四川等地。直至2023年7月,夫妇俩才被巴南区公安分局抓获。经商标所有权人鉴定,案涉服装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2024年5月28日,巴南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王某某、杜某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杜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一审判决作出后,两人提出上诉。日前,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夫妇俩销售的假冒服装广泛流入川渝市场,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巴南区检察院将相关公益诉讼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至重庆市消委会。

  经检察机关和市消委会联合调查,双方一致认为,王某某、杜某某在明知购进服装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形下,仍以获利为目的对外进行销售,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还破坏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以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4月初,重庆市消委会商请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对本案支持起诉,市检察院五分院审查案件后,指定由巴南区检察院对该案支持起诉。

  4月17日,在巴南区检察院的支持下,重庆市消委会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依据《重庆四川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四川省消委会以共同原告身份参与了本案诉讼。

  9月6日,这起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判决王某某、杜某某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400元用于开展消费领域公益活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紧盯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大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净化川渝两地的消费环境、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巴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伟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gyss/202412/t20241222_6771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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