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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为民初心,勇担检察使命!为他们点赞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12月4日晚上,由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政法委、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区法学会联合举办的西藏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和“法治新闻”颁奖典礼在西藏大剧院举行。其中,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南木加获评西藏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卓·吉”未检工作室获评西藏自治区年度“法治新闻”。

  

  扎根“生命禁区”的人民检察官

  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南木加

  

  双湖县人民检察院是全国最年轻、地处海拔最高、人员编制最少的基层检察院。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南木加的带领下,以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为行动指南,保护野生动物和它们栖息的环境,是职责所在,也是情感所依。

  

  四年来,南木加带领专案组铁腕打击,破获涉环保案件13起,打击了盗猎分子的气焰,最大限度地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惹角湖的斑头雁每年有两次迁徙,都是由头雁带领的,南木加就是双湖县人民检察院发展的“领头雁”,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年轻的检察官们办理各类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225.08万元;监督1389件法院民事案件的执行;制发各类检察建议书21份。在办理双湖县特大保险柜盗窃案中,南木加提前介入,和县人民法院院长,“两长”同庭履职,做实“传帮带”工作,大幅提升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突破能力。

  

  地广人稀的地理特征决定了双湖的办案成本特别高,这不仅是办案的支出,更是时间的成本、身体的成本和意志的成本。只有超乎常人的信念和担当才能够让他们在这里一路向前。南木加带领同事在羌塘深处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铸忠诚,强党建,精业务,显担当。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双湖各界对双湖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跳跃式发展”的一致评价。雁阵最重要的特质是不偏离航向,永远成群成列。这是自然的属性。南木加和双湖的检察官们坚定不移,坚守奉献,这是他们法治精神的秉性。

  

  打造“卓·吉”品牌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8月组建“卓·吉”未检工作室,“卓·吉”的寓意为温暖,从名称到流程、方法都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工作室的目标取向为“卓吉未检,用爱温暖、法护明天”。四年多的时间里,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以“卓·吉”未检工作室为抓手,践行办案职能,全面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监督职能,营造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护航青少年茁壮成长。日前,“卓·吉”未检工作室获得了“创建全国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组建“卓·吉”未检宣讲团,是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们摸索出的青少年普法新路径。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宣讲团以拉萨市偏远乡镇学校为重点,开展“百校送法,护未成长”等主题法治宣讲8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8万余人次。协同自治区团区委前往阿里、日喀则、林芝、昌都、山南、那曲等六个市地,开展“青春与法同行”“两法”主题宣讲活动20余场次。

  

  “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法治征文、法治文艺演出等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活动,多维度强化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微电影《温暖守护》;画册读物《对坏行为说不》等法宣产品,在全区率先编译的《青少年盲文普法手册》,确保法治道路上不落下每一个孩子。

  

  “卓·吉”未检工作室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广泛传播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点亮了建设法治西藏的未来之光。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dwjs/202412/t20241218_6767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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