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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检察:司法救助让法律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我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发生两次车祸后,为给他治疗,家中背负了巨额债务,感谢司法救助让我们看到了希望。”12月19日,救助对象马某的妻子感激地说。

  

  2023年7月,马某乘坐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时被贾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导致马某与王某两人受伤。事发后,马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继发性癫痫、双肺挫伤、右侧肋骨骨折等,花费治疗费用3万元,贾某仅支付1万元。
今年6月,经永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贾某需赔偿马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但贾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导致赔偿款无法落实。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接法院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该案,随即对案件执行情况及马某家庭情况进行核实与调查。
经了解,马某一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且马某此前发生过交通事故,导致左髋骨骨折。本次车祸后,马某头部神经受损,引发癫痫症状,需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病情。马某妻子无法外出务工,家里3个孩子均在上学,一家五口仅依靠每月领取的1700余元低保金维持生活。
经审查后认定,马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机关向其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并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生活困难群众送去检察温暖。

  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救助金41万余元。其中,救助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14人;救助困难妇女4人,同时为其中2人申请到公益性岗位,为另外2人对接残联办理了残疾人证。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12/t20241223_958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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