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检察助力高龄津贴精准发放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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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内蒙古法制报》7版头条
今年5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对大数据平台获取的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死亡人员周某某、吴某某家属在其二人去世后继续领取高龄津贴。公益诉讼检察部将这一线索转交至陈巴尔虎旗检察院。陈巴尔虎旗检察院随即展开调查。
据陈巴尔虎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秀珍介绍:“经初步调查发现,周某某和吴某某均在2021年去世,死者家属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主动申告报停领取高龄津贴,存在冒领高龄津贴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同时,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可能存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随后,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与相关部门就该案进行蹉商,解决如何严格把握高龄津贴审批发放问题。经过双方磋商,最终形成磋商意见:相关部门对吴某某、周某某亲属的冒领行为进一步核实,确定冒领金额,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协助相关部门对发放高龄津贴的银行卡内存款余额进行调查。
前不久,被冒领的高龄津贴5300元被成功追回并上缴财政。同时,相关部门在公众号发布高龄津贴申领发放程序,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精准把控高龄津贴的审核、发放,强化职能单位与社会的共同监督,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好、执行好。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数字检察’精准性、高效性的作用,让每一个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让群众更加全面真切地感受到国家的高龄津贴制度给予老年人的关心与爱护。”高秀珍感慨道。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2/t20241218_67664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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