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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第5期 空白公函不是“吃喝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纪律处分】

  来凤县农经局副局长杨某、旧司镇财政所所长邓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画说违纪】

  

  2018年,来凤县农经局副局长杨某出差不带公函,也未及时补开公函。

  

  为年底报账,来凤县农经局向旧司镇财政所补开4张空白公函,邓某虚报公务接待4次共计2560元。

  

  报销公函中填报的6名县农经局工作人员,当天要么在其他乡镇出差,要么在机关签到上班,莫名“被出差”、“被接待”。

  2020年12月,因开具空白公函、利用空白公函虚报接待费,杨某、邓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

  “无函不接待、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开具空白公函、利用空白公函虚报接待费,本质就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不要在吃喝问题上栽了跟头。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xwtt/1317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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