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县长王军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运城市纪委监委对新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军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军胜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他人礼金;违反规定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扶持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插手干预司法活动,为他人在办理排污许可证、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军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军胜开除党籍处分;由运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军胜简历
王军胜,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新绛县城关镇政府干事;
1994年6月至1998年1月,新绛县委办公室干事;
1998年1月至2002年3月,新绛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3年11月,新绛县北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3年11月至2008年2月,新绛县北张镇党委书记;
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新绛县龙兴镇党委书记;
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新绛县政府党组成员、提名任新绛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新绛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新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8月至2020年5月,新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运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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