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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管能动履职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6月1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主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案件管理工作经验成效,安排部署当前和下阶段案件管理工作,为做好新时代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必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恒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秦明兰出席会议。

  

  朱必达对全省检察机关案管机构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案管部门已从以收送案为中心转变为检察业务中枢,成为检察长、检委会决策的“拐杖”。对下一步工作,朱必达强调要从五个方面发力。一要构建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大管家”。要全面建立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持续加强业务数据的日常审核、专项抽查,切实把好业务数据源头关口,确保数据精准可靠。充分调动各业务条线参与分析研判的积极性,深入分析业务数据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实操性。做好分析研判“后半篇文章”,确保研判意见落地,引领、促进检察业务治理。二要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体系,用好检察业务考评“指挥棒”。要以科学管理理念为引领,持续优化完善检察业务考评办法。持续用好业务数据会商和案件质量讲评制度,对讲评中列出的“顽瘴痼疾”要进行联合督导督办。正确看待和科学运用考评结果,既要重视检察业务考评,也要客观看待检察业务考评结果,关键还要透过考评看到自身不足,梳理突出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三要完善覆盖案件办理全过程的业务管控体系,当好深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管员”。要用好“智慧案管”系统,把人工监控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实时全流程监控,防止案件“带病流转”。推动办案部门设立案件质量监管员,推行案件质量“网格化”管理,形成监管合力。抓实案件质量评查规定动作,转变案件评查导向,从“查问题”向“纠问题”“防问题”拓展延伸,防止同质同类的质量问题持续不断。融监督于服务之中,以优质的服务托起高效的监督管理,善于“左顾右盼”,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感情沟通、信息互通,确保工作畅通,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达到最优监管效果。四要健全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搭好检察办案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连心桥”。要持续抓实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提升工作规范化程度,促进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均衡开展;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抓好检察听证室和听证员库建设,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坚决避免“形式”听证、“凑数”听证。五要建立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主平台的业务保障体系,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打造“智慧案管”。必须主动跟上、适应“数字革命”大势,向科技要生产力,以智能管理理念驱动新时代案管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秦明兰宣读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扬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案件、优秀监管团队和优秀监管人员的通报》,对6件优秀监管案件、5个优秀监管团队、5名优秀监管人员进行了表扬。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湘西等5个市州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恒洲主持,采取视频形式开至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省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案管办全体人员,市州检察院分管领导、案管办主任、优秀监管团队代表和优秀监管人员,部分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6/1538691042595831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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