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公益诉讼筑牢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安全门”
2022年6月13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邱表军,县人大代表朱勇辉、杨蔚,县政协委员王琳、唐小迪等同志担任本次听证会听证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议由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唐明华主持。
此次听证的案件为石门县部分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以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石门县辖区内部分旅馆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情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旅馆业存在的监管漏洞,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检察听证的背景及目的,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阐明相关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进行了释法说理。被监督行政机关对依法履职的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听证员就听证议题对被监督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
听证会休会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复会后,听证员代表朱勇辉发表评议意见,认为主管行政机关应对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旅馆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涉及旅馆业监管的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该案的后续处理、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全面依法履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1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检察听证上升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此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是贯彻落实《意见》和《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生动实践。通过开门纳谏,凝聚了各方共识,加深了彼此间的沟通了解,案件审查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同时使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了更为直观的理解,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石门县检察院将继续把听证制度引入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之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6/1537614470526795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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