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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院检察长访谈|许志鹏:在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彰显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编者按】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实“质量建设年”,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书写东南沿海法治高地新篇章。近日,《福建法治报》与福建省检察院宣传处联合推出“海西检察·设区市院检察长访谈”系列报道,今天推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志鹏专访,敬请关注!

  

  “国财国土”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财国土”的保护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国有财产管理利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志鹏。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志鹏

  

  

  开展国有财产管理利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许志鹏认为要秉持“为大局服务、重系统治理”的监督理念,紧紧依靠上级领导和人大监督,既围绕对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领域开展精准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也要积极拓展监督视野,将“没收地上建筑物处置不规范”纳入监督范围,开展国有财产管理利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同时,许志鹏还认为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有效借力来促进落实。“已被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被处罚人仍占有、使用,国有财产的处置利用出现监管漏洞。人大代表抛出问题,如何答题?我们坚持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借力发力促落实。”许志鹏告诉记者。

  

  

积极迎接市人大视察调查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

  

  2020年以来,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视察调查,明确以没收地上建筑物的处置为国有财产司法保护的切入点,莆田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多次与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交流座谈,梳理排查农用地查处案件线索,商请自然资源部门对306宗被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形成分类处置意见,并统一部署清理行动。各县区检察院同步实时跟进,对自然资源部门没有履职到位的案件,制发类案诉前检察建议13件,督促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措施,促进行政处罚决定落实。截至目前,共计1.62万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得到有效处置。

  

  “与此同时,我们加强建章立制,通过案件磋商、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邀请县区人民政府共商后续处置方案,有力推动纳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范围,进一步促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许志鹏表示。

  

  

召开诉前圆桌会议为公益损害解决方案建言献策

  

  坚持以点带面,以个案突破推动系统整治,也是莆田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国有财产管理利用监督的一个举措。

  

  “我们坚持一案一延伸,积极建立以‘小案件’带动‘大专项’的工作机制。市检察院指定挂钩检察官负责培育成功试点的‘小案件’,通过个案指导、类案筛查、部署推进等方式,形成国有财产保护的规模效应。”许志鹏深有感触。

  

  2020年7月,仙游县检察院率先在办案中发现,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服刑期间应停发基本养老金,被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得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然而全县退休人员被判处刑罚而尚未停止发放养老金,造成了国有财产流失,仙游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得到采纳整改。莆田市检察院在开展备案审查中发现上述线索,经评估全市均存在类似情形,为规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立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制发检察建议11件,追回涉案养老金等17.27万元。

  

  “为延伸监督触角,在专项活动中,各县区检察院还发文与主管部门加强刑事裁判数据共享,如联合制定《仙游县建立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处置联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主管部门获取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许志鹏对该专项活动记忆犹新。

  

  “我们坚持善于监督,以较真碰硬凸显能动履职。践行‘钉钉子’精神,主动把检察履职融入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咬定青山不放松’,按照公益诉讼起诉的标准推动相关主体履职纠错。”许志鹏介绍道。

  

  部分刑事案件被告人侵吞国有财产、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国有财产仍然流失,出现“案已结,但事未了”的情况。为此,莆田市检察院选取莆田市渎职类犯罪刑事判决生效后国有资产仍然流失的案件为突破口,截至2022年3月,积极排查案件线索38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生猪、沼气、农机相关补贴资金403万元。

  

  “国财国土”领域,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协调难度大,仅靠基层单打独斗,难以有效推动工作,莆田市检察院坚持一体办案,以整体作战提升办案质效。“我们坚持办案和指导一体化,明确重大疑难案件提级把关,遇到干扰阻力案件,下沉力量参与办案,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如市院带头办理引领性案件,在开展违法变更容积率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针对个别县区检察院监督要点不够精准的问题,采取领办等方式推进案件办理。”许志鹏进一步介绍道。

  

  

构建内外协作配合机制破除线索发现难题

  

  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这种坚持一体办案,以整体作战提升办案质效,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仙游县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并未遵守许可证中对容积率的相关要求,实际建筑面积超出了审批计容面积。而规划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时仅就违法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收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虽然房地产开发商已为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其中隐藏问题的并没有得到解决。检察官通过办理全市其他案件中发现,违法增加建筑面积导致的容积率提高,不仅违反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使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容积率提高必须补缴土地差价。这是一种违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而国土部门并未作出要求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决定。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莆田市检察院就涉案的5个房地产项目超容积率建设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9份检察建议,要求追缴土地出让金727.2613万元,得到采纳,主管部门依法启动行政征收程序。“该类案件的办理,助力行政机关正确厘清违法建设处罚和改变容积率需补缴土地差价的区别。”许志鹏说。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2017年7月以来,我们共受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线索80件,立案70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收回国家所有的财产和权益价值7249.79万元,其中督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27.26万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403.56万元,追缴人防费488万元、收回生态治理保证金490.472万元,收缴安置房逾期过渡费及违约金722.92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没款4417.58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5333平方米,督促收回闲置国有土地3.3万平方米。”许志鹏对莆田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国有财产管理利用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取得的成效了如指掌。

  

  

  

  

  

  

  

  来源:《福建法治报》、莆田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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