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廉政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

【检察官驻村】要让村里家家户户都成为“法律明白人之家”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硝尔买里村工作队组建了由工作队队员、村小组长及帮扶村干部组成的5支法律宣传小分队,挨家挨户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利用国旗下宣讲动员、党课学法、村民大会讲法等各种时机为群众讲法。工作队副队长侯列娟说,要让村里家家户户都成为“法律明白人之家”!

来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硝尔买里村工作队通讯员 |侯列娟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评论功能现已开启,但需要关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Ykn1eN9v0AMArt_5aqju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廉政时评网 lz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